“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

11

新华社昆明3月20日电(记者王研)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

2017年11月6日,昆明中院受理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诉新平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设计院”)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

自然之友诉称:由新平公司建设、昆明设计院总承包的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淹没区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濒危物种绿孔雀的栖息地。该水电站一旦蓄水,将导致绿孔雀栖息地被尽数淹没,从而导致该区域绿孔雀灭绝的可能。此外,该水电站配套的清库工程需砍伐河道两边树木、进行道路修(改)建等,也将危害生长在该区域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陈氏苏铁,破坏当地珍贵的干热河谷季雨林生态系统。自然之友要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该水电站建设,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等,并由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因本案产生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合理费用及诉讼费用。

昆明中院经审理认为: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淹没区是绿孔雀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会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同时,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对陈氏苏铁进行评价,新平公司也未对陈氏苏铁采取任何保护性措施。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若继续建设,将使该区域珍稀动植物的生存面临重大风险。

20日,昆明中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对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后续处理,待被告新平公司按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后,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由被告新平公司向原告自然之友支付为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8万元。

据悉,该水电站在诉讼期间处于停工状态。 【编辑:刘欢】

“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

澳大利亚西澳洲露天矿山举行应急救援大赛 中企获11项奖

国际锐评 | 美国是如何把人权武器化的

落实精细化田管 秋粮作物长势总体正常

宁吉喆:以经济发展新成效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可承包27万户家庭用电 中国首个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有多牛?

(中国新貌)共富路上,中国残疾人的生活新奔头

陈修良:“巾帼岂无翻海鲸”

美国新冠病例破1200万 6天再增百万病例

上海、深圳、青岛开启工业互联网生态共建

俄战略轰炸机巡航波罗的海遭外国战机伴飞

台风“格美”或致东江、韩江部分中小河流出现超警洪水

青海玉树治多县发生4.0级地震 民众称县城无震感

“原生态”藏族小伙走红 被赞“眼睛里有星星”

香港警务处与证监会成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联合工作小组

中电多个内地可再生能源项目迎关键进展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建筑工程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