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建筑工程律师网!

返回首页

13811092503

工程勘察

您的位置:首页>>工程勘察

哪些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可不招标

发布日期:2023-01-02 13:55:33 来源:北京建筑工程律师网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分享到:
京ICP备12035322号-5 Copyright 2017-2018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网 版权所有
购买视频
请使用微信扫码购买
关闭